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
对于不履职党员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问责。
一、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或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二、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党组织必须及时督促迁入迁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无特殊原因组织关系接转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追究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的应接转临时组织关系,保证党员正常履职,不转移组织关系又不定期汇报工作和思想,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五、党员问责由支部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进行,要将问责结果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并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提高。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二篇:栖儒中学履职问责实施方案栖儒中学关于履职尽责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金湖中心学校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学校履职尽责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内容,着力解决学校办学过程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教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教的发展环境,为把栖儒中学打造成人民满意的一所重点乡村学校。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的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否重点整治本校党员干部和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家长吃请、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本单位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等。
(二)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实行校务公开和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是否利用职权在履行职责、学生就学等方面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在学校管理中存在搞一言堂、违背民主程序等问题。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在校服、商业保险、教材教辅招标采购和管理服务中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乱办班、乱收
费、乱招生、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实施意见;是否改善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敷衍、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对学生及家长存在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等。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诉求渠道,对学生及其家长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安全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规范办学执教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三、组织实施
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从2016年5月份开始,2016年12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6年5月5日至10日)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学校成立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履职尽责办公室,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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