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于2006年当选为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面对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到无比的光荣,又感到肩负的重任。怎样“履行好职责,不负人民的重托”的思考,始终萦绕在心头。回顾几年来担任人大代表的历程,感想很多,体会颇深,收获很大。今天,很高兴有机会汇报我的履职情况,这既是我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汇报工作,也是听取大家意见,接受监督和进一步改进工作的一次很好机会。下面,我就几年来履行代表职责情况,从提高能力、为民代言、为民办事、务实工作四个方面作如下汇报,请予评议。
一、坚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洪山区选出的市人大代表之一,我充满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当选之初,我就想:怎样才能为选民代言,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我认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国家公务员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国人大》、《人民意志》等文件资料,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带头深入贯彻学习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提高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能力;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真才实学。市政建设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我一方面注重学习国家市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政策、方针,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通过多方位的学习,我对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得到锻炼和增强。
二、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热心为人民群众代言
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不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就不能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几年来,我围绕为人民群众代言,围绕服务洪山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洪山区域性城市建设,广泛听取和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一是积极联系选民,认真掌握真实民意。在当市人大代表4年多的时间里,我根据自身岗位工作实际,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在会同各方人士进行商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城建工作实际,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市人大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对如何加快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更是从自己工作岗位的实际出发,以人大代表角度进行探讨。在人大闭会期间,我时刻不忘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一方面,在实施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时,时常将自己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角度进行“换位”,慎思密行,充分考虑方方面面利益,特别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能身体力行,深入街、镇、乡、村及社区和辖区单位,接触不同层面的人,听取不同的意见,尽量避免工作上带来的失误,影响代表声誉,以维护代表形象,同时也为向人代会提供质量较高的建议和议案积累素材。再则,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又是政府部门负责人,区人大每年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和建议,我都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能办的事马上办,对涉及部门多的事积极主动出面协调,对不能办的建议会详细地向人大常委会和代表解释说明,以求代表谅解,每年各类议案和建议的办结率达100%。
三、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贴心为人民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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