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胜天镇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情况,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对县、镇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县胜天镇位于高县东北部,宜长路中段,距宜宾市32公里,长宁县20公里,全镇幅员面积89.8平方公里,辖18个村,2个社区,127个村民小组,11个居民小组。总人口28693人。产业支柱为农业和旅游业。
全镇有县人大代表11名(其中4名为县级部门领导),镇人大代表57名,县人大代表小组1个,镇人大代表小组5个。
二、主要做法
(一)代表行权坚持依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人大代表的使命和根本工作目标。近年来,胜天镇人大主席团在涉及该镇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坚持依法行权,人大代表履职作用进一步得到了发挥。一是扎实开展执行检查,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饮用水源管理保护条例》、《义务教育法》等多部法律实施的执法检查。二是扎实开展监督。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坚持依法开展工作监督。针对红岩山林业资源
第二篇:人大代表履职调研报告人大代表履职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热情和能力都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现实中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人大代表职权履行不到位不充分,使代表的作用与其地位不相符合,这种状况制约了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健康发展,也直接影响着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工作成效。
一、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现状
一是代表履行职权不到位。审议权行使不充分,履职过程不扎实。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方式,而有相当一部分代表虽然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却把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仅仅看作是法定程序,走走过场而已,个别代表任职几年,甚至提不出一条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询问、质询、罢免权基本处于“静止”状态。代表法就代表履行职责虽有明文规定,但碍于法律规定不具体等因素,使上述权力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形同虚设。
二是代表工作重点不突出依然存在着循规蹈矩,缺乏创新力。年年都是那几项议题,开展活动也是坚持固有模式,“开个会、转一圈、吃顿饭、总个结”,活动质量不高。这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做法,导致代表多是泛泛而听,草草而看,淡淡而谈,审议时抓不住实质要害,就报告审报告的多、重复发言的多,能够提出高质量意见的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建议更少。
三是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不懂执行代表职务,在现实中,部分代表对自身的权力、义务不清楚,认识不到代表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人民给予的,甚至有的人错误地认为代表只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不愿执行代表职务,部分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把履行代表职责当成了一种负担,缺乏肩负人民重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敢执行代表职务,有的代表好人主义当头,不愿得罪领导,怕自己提出不同意见影响领导对自己的看法,甚至怕遭打击、报复,于是发言时讲成绩多,讲问题少,提意见潦潦草草,这种现象在党政机关和企业界的代表中较为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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