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年度履职考评实施方案
中层管理干部年度履职民主测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为了加强全院干部职工对院领导、中层干部履职情况的了解、监督和考评,主要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为主,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考核、任用、激励机制,切实体现干部公开、公平、竞争上岗的干部任用机制,进一步凝聚全院干部职工的创业之心,不断推进医院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二、民主测评对象
全院中层管理干部
三、参与民主测评的人员
由院领导、中层干部、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工会委员、职工代表(人数:每个科室、部门各2人)组成考评成员,现场对中层管理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现场通报测评结果,并向全院公布测评结果。
四、民主测评结果及实施办法
对全院中层管理干部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测评等级。
(一)优秀所占百比≥90%,则为优秀,下一年免予民主测评,并作为年终评选“优秀管理干部”的条件之一;
(二)优秀+称职所占百分比≥70%则为民主测评合格,继续留任;
(三)优秀+称职所占百分比<70%视为不称职;有一方面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诫勉谈话和扣罚半年岗位津贴,半年期满,再次进行民主测评仍然有不称职内容的,予以免职处理,民主测评为合格者继续留任;凡不称职在两个方面或以上者,予以自动免职处理。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第二篇:监事会履职考评实施办法xxxxxxxx监事会
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实施办法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本行安全、稳健运行,保护本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本行监事会制定了《xxxxxxxx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尽职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尽职评价,是指本行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定期对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评价期内履职尽职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条监事会在进行履职尽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对董事的履职尽职评价
第四条监事会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工作负最终责任。本行监事会依照规定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董事履职尽职评价工作的监督。
第五条本行按年度对所有在职董事进行履职尽职评价。对于1评价年度内,董事会内部任职委员会或任职岗位发生变化的董事,在分阶段评价的基础上做出综合评价。
第六条监事会对董事履职尽职的评价工作应依照《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监管规章制度开展。
第七条监事会应督促董事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内对董事进行定期履职尽职评价,形成上一年度的履职评价报告,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的4月1日前向监事会提交董事会对全体董事上一年度的履职尽职评价报告。
第八条监事会应当建立董事履职评价档案,记录董事在任期内各项履职尽责情况及董事会、监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董事履职评价档案管理由监事会履职尽职考评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可由监事会办公室维护。
第九条监事会依法通过监事日常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通过履职监督小组座谈、访谈、征求意见、查阅董事履职档案等方式,了解董事履职表现情况。
(未完,全文共9946字,当前显示14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