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潜在风险研究
一、引言
自2015年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场外期权试点基础上首创“保险+期货”模式以来,“保险+期货”模式已经连续四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为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以及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试点,力图提供更高保障层次的农业保险品种,并推动“保险+期货”模式与其他工具融合发展,更好地进行农村经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从国外经验来看,美国的牲畜风险保护保险(lrp)是一种发展较为完善的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但由于国情不同,无法直接照搬lrp。与发展较为完善的lrp相比,我国的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可以运用亚式期权模型对其定价。李亚茹等(2018)设计了一款符合市场需求的“保险+期货”产品,运用亚式期权模型测算了不同保障水平下的保费差异,并提出保险公司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风险自留。随着对“保险+期货”模式实践和认识的不断加深,更多学者意识到了其发展的潜力。由于农民收入得到了保障,在“保险+期货”模式中引入银行信贷,可以缓解农业贷款难问题(蔡胜勋和秦敏花,2017);也可以将订单农业与“保险+期货”模式融合发展(孙字典和夏振洲,2018),推动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升级。另有从精准扶贫的视角出发,对“保险+期货”模式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唐金成和曹斯蔚,2017)。为更好地实现金融服务三农,综合利用多种手段振兴乡村经济的目标,本文在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尝试将银行信贷、粮食银行、订单农业、互联网、天气衍生品和巨灾债券等六种工具与“保险+期货”模式相结合,构建一个横跨多领域的综合性农村金融支持体系,并就该体系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应对风险的相关措施。
二、构建农业金融支持体系的理论支撑
(一)解决农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增加信用和抵押手段。导致农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户缺少必要的抵押担保手段和足够的信用。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严格的贷款抵押担保制度,而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仅有土地经营承包权和农机两项具有较高价值的资产。但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承包权不得用于抵押,这使得农场与合作社失去了价值最大的一项抵押资产。因此,寻找新的有效抵押物成为了破解农业融资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本文尝试提出如下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农业收入保险单。由于农业收入保险可以起到稳定农户未来收入的作用,不但提升农户信用水平,还可以成为合格的贷款抵押物;二是为收获的农产品提供粮库储存服务,进而提供标准化仓单和仓单质押服务。
(二)农业收入保险与现代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当前,我国正在试点的农业收入保险是一种综合考虑了产量和价格两个因素的农业保险产品,实质上可以拆分为产量保险和价格保险两部分,分别对应农业风险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其中,产量保险用于管理自然风险,价格保险用于管理市场风险。因此,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收入保险,可以完整地转移农户面临的农业风险,稳定农户收入,增加农户信用并为其提供合格的信贷抵押物。但由于产量风险和价格风险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可保性很弱,因而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现代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产量风险和价格风险的有效转移和分散,才能使保险公司有动力推广收入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实践创新,“保险+期货”模式可以将农户面临的农业价格风险转移至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必将成为我国现代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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