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生态环境政策制度研究
1引言
2研究生态环境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对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南京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具有重要意义。
2南京市生态环境政策制度的历史演变
近年来,南京生态环境变化经历了环境质量相对恶化期、环境问题集中涌现期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提速期等阶段,生态环境的政策制度也逐步实现了从“初步建立”到“发展完善”的过渡,开始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工业污染主导型环境质量相对恶化期和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建设期(1978-2000年):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南京市经济发展由此驶上高速增长的轨道,随着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渐尖锐。随着环保机构的建立,水气声三部法规形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南京市的制度政策体系开始逐渐形成。工业与生活污染导致的环境问题集中涌现期和环境政策制度发展期(2001-2010年):新世纪以来,南京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人均gdp首次突破8000美元。南京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制定了建设生态市的战略决策,确立了污染减排目标,全面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推进实施了城市污水处理与收集系统建设、河湖整治、能源结构调整、污染物总量削减等十大工程,在这些措施的力促下,环境政策制度的作用不断显现,经济与环境之间高度失衡的状态得到了初步遏制。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环境污染治理提速期和环境政策制度健全期(2011年至今):随着经济社会向工业化后期的快速推进,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趋向缓和。在此期间,南京市全面实施蓝天清水等十大行动计划、“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263”行动计划;印发《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等重要文件,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并实施《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将改善环境质量放在首位,环保法制建设实现新跨越,环境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进入提速期。
3南京市生态环境政策制度存在问题
3.1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南京市环保立法在放射性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化学品污染防治、电子产品污染防治、重点污染行业的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尚有欠缺。
3.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约束性不强。南京市环保工作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压紧,落实到基层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已经展开试点,但还未全面展开。此外,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考核力度不足,公众对环境的监督作用不大,对环境的满意率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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