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职称评聘职数体系探讨
摘要。“放管服”后,各高职院校职称自评,但职称评聘数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岗位总量及编制数。然而,2013年左右开始广东省已基本冻结编制审批,与此同时,各高职院校在近几年快速发展,这种与社会脱节的编制数已无法匹配日益增长的师资队伍规模及职称评聘需求。为了各学校及广东省师资水平整体均衡发展,文章基于岗位设置视角,提出在不改变原有事业编制总量的情况下,跳出已有框架,运用文献研究、文本分析、调查等方法,从学校定位、人才培养、教师队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特色项目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入手,探索如何以量化手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职数及比例设置标准,寻找解决公办高职院校的编外人员及民办高职院校职称评聘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岗位设置;高职院校;职称评聘;职数体系
教师职称制度是高职院校对人力资源评价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实行教师职称制度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现行的教师职称制度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不断优化创新职称评聘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导向、激励杠杆作用。目前,高校岗位总量及编制数对职称评聘职数及工作开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对高校编制数的核定主要依据生师比,而岗位总量又以编制数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不同职级职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响应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出台了《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并提出高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即各高职院校的职称评聘须在核定的岗位设置剩余职数内进行,不能超岗聘任。这种“评聘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体现了编制数和岗位总量的重要性,同时对广东省高职院校的职称评聘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职称自评与原相关政策的矛盾分析
(一)职称自评与编制数的矛盾。随着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提出,职业教育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但目前,广东省高职院校的教师编制标准还在使用2010年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粤机编办〔2010〕193号),其基本教育规模人员编制的计算方法只与当年在校标准学生数和员生比相关,这种计算方法过于简单,没有以社会市场为导向,随时优化调整岗位数,同时,由于省冻结审批编制,几年前所核批的编制数早已无法满足近几年处于快速发展的高校需求,原有的编制远远跟不上师生规模的扩大,造成编制数与师生规模的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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