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献血倡议书的范文
无偿献血倡议书【一】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
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4〕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县无偿献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由县卫生局、红十字会联合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让我们伸出手臂,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为保证全市临床急诊急救用血贡献力量。
开展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百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法律赋予政府及各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各镇政府、县级国家机关、部门、企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挂牌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驻彬各单位干部职工、群众都能积极参与、关注无偿献血事业,自觉自愿地加入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出自己的贡献。
无偿献血倡议书【二】
为弘扬仁爱、人道、奉献、和谐为的无偿献血文化,用实际行动证明献血无损健康,激发广大医务人员奉献爱心的热情,展现我院救死扶伤的白衣战士风采,树立医院行业形象,缓解临床用血供需紧张局面,我院将与西安市中心血站组织集体无偿献血活动,现向全院职工正式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用行动诠释爱心,让奉献成为快乐。
一、献血意义:
血液是拯救生命的重要物质,至今仍无法人工制造,只能依靠人们用爱心提供。每当人们不计报酬地献出自己宝贵而有限的血液,去换取他人生命的延续或新生,我们的社会就多了一份关爱。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医务人员带头献血可减少群众对献血的恐惧与偏见,增加社会的信任与爱心的传递。
我们知道,每次献血400毫升对正常成年人身体健康是不会有影响的,而且研究证明经常定期限献血有益身体健康。可使骨髓保持旺盛的造血能力,使血液粘滞性下降,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有积极的意义。
爱人者人恒爱之,信人者人恒信之。无偿献血既是无私奉献的真情流露,也是互助互救的具体表现方式。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其亲属、配偶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累计献血量超过10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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