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
(一)
为做好春节期间及2017年度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确保我项目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物业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安全燃放环境,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作为金隅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成郡项目员工应该做到如下事项:
1.根据《xx市烟花炮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炮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三)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重要军事设施;
(八)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大成郡小区属于丰台区的禁放区域,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炮竹。
2.按照《xx市烟花炮竹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燃放,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炮竹的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八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3.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炮竹,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的燃放,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炮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炮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炮竹;
(五)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炮竹。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人燃放烟花炮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4.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燃放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待一段时间再去处理。
公司员工应严格执行责任书中的内容,如有违反,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自负。
项目负责人(签字):员工(签字):
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
(二)
万科社区居民大家好:
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确保我区2013年度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未经许可,禁止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
二、禁止个人燃放内筒型组合烟花、礼花弹、二踢脚和a类、b类等禁放品种及超标伪劣烟花爆竹;
三、要按照说明用正确的方式燃放,不得酒后燃放,不在禁放地点及禁放时间段燃放;
四、遇到违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等行为要及时进行举报;
五、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六、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七、燃放时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八、不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九、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特此通知,万科社区的业主可以到社区居委会签订《顺义区201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
(三)
我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令及《****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关于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监管,并做...
(未完,全文共4941字,当前显示13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