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信访工作制度
依法处理责任制
1、处理信访问题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律个体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
2、处理信访问题时要做到事实清楚,处置有据,合法合理,集体定案。
3、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信访件,应追究纪律责任的要及时立案;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领导责任制度
1、成立三个依法办理信访领导小组。党政正职为三个依法办理信访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
2、每年要制订三个依法办理信访的目标,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3、办理信访要突出法律手段,确保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在部门范围内得到及时的解决。
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制度
1、会同有关部门利用新闻媒介、党员干部冬训、干部和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信访法规,引导群众循序信访。
2、宣传重点为《宪法》、《行政监察法》、《控申条例》、《信访条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的相关内容。
3、每半年举办基层干部法律知识、信访知识讲座,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和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4、注重运用信访案例,宣传依法信访,宣传信访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使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落到实处。
5、对以下行为要追究信访人的法纪责任:
(1)举报中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的;
(2)破坏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的;
(3)不接受正确的处理意见而提出无理要求的;
(4)违反信访秩序,损害接待场所公私财物、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的。
监督依法行政责任制
1、会同人大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行政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每半年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依法行政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时通报评议情况。
3、协助政府搞好政务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事务都必须公开。
4、对有以下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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