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将农村小城镇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的建议
新农村建设及“三农”工作历来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县有10镇12乡1管理区,政府每年对10个镇的城镇建设进行了规划和投入预算,而对12个乡的农村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入不足。现12个乡所在集镇均已建成略成规模的农村小城镇,但每个乡的农村小城镇都没有建设规划,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居住环境有待改善。新农村建设就是在政府引导下,统筹城乡发展,城乡要素在市场平台上有序互动共生,以达到兼顾城乡利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并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对农村小城镇的建设。
为此建议:
一是农村小城镇发展,需要县级层面政策支持。
长期的二元社会结构,从上而下形成了许多体制机制,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会一一凸显,其中一些单纯从乡级层面是无法解决的。农村小城镇公共事业的发展,以乡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建设项目为支撑,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积极支持农村通乡公路、电网改造、通讯和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科学发展。以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使其适应农村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发展,进行集镇布局规划时,重点要考虑土地面域的规整,产业发展的规模经营。
二是将农村小城镇规划为集镇,xx乡先行进行试点。
(未完,全文共2087字,当前显示62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