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年终总结5篇
【篇一】
2019年,市财政局(国资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目标要求,努力化解不利因素,坚持把“稳增长”放在首位,把“保支出”作为重点,把“严管理”作为保障,把“促改革”作为突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汇聚当期财力科学有效。建立财税库收入分析调度会等制度,实现收入预期网格化全覆盖,及时把握重点企业收入动态和全市收入进展情况,确保收入预期工作精准、扎实,财政收入依法征管、均衡入库。健全各级财政、国税、地税、人行相互融合体系,市级财政、税务等部门汇总本系统收入预期情况,在科学研判和分析的基础上,及时上报省厅。定期撰写财政运行分析,分析我市财政运行特点,查找存在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制,优化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秩序,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主动对接政策,不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稳定当期财力,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促进经济发展持续发力。始终把支持经济发展、涵养厚植财源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去降补”、“调转促”政策落地。全面落实市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2019年从市扶持产业发展资金中拨付3946.21万元扶持技术改造、品牌建设、职能制造、基地平台建设等12大类共181个项目。设立xx市政府产业扶持基金,扶持基金总规模25亿元,今年,市财政制定了《xx市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拨付产业扶持基金2亿元,积极吸引社会和金融资金设立2.51亿元的硅基新材料基金、10亿元的陶铝新材料基金等子基金。制定《xx市政府性重点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明确资金拨付时限,2019年共拨付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9亿元,有力支持了政府性重点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拨付2019年中央和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0.51亿元(含县),拨付交通建设上级资金共计1.26亿元,拨付2019年度“三重一创”奖励资金305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804.1万元,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200万元,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资金2240万元,煤层气开采1893万元等各类专项资金,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强化保障,促进ppp项目顺利规范运营,我市已实施的和正在推进的ppp项目共10个,其中市本级6个,濉溪县新入库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04亿元,为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增添了动力。
三是统筹城乡建设步伐加快。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继续实施34项民生工程,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拨付资金,全年各级财政拨付34项民生工程资金44.77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0%,保证了民生工程推进需要,全市民生工程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切实保障扶贫资金需求,2019年,市本级专项扶贫资金18149.544万元已全部拨付县(区),支出进度100%。截止10月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合计20400多万元,支出进度达96%以上(超过了上级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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