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六篇
【篇一】
一、餐饮店面整治
(一)基本情况。经前期摸底排查,**街道共有426户餐饮店面,有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店面370户,用燃煤店面175户,无油烟净化器店面284户。
(二)整治情况。截止4月24日中午,完成煤改气143户,整改率82%(暂扣117个炉子),有的暂未完成整改,但正在港华燃气办理煤改气业务;完成安装油烟净化器220户,整改率77%,有的暂未完成整改,正在实体店购买、网购或正在安装中。
(三)取缔情况。联合市场监管、环保部门取缔餐饮店面16户,包括淘宝夜市10户小吃摊、夹河街“红兴羊肉馆”1户、富国街“贺老二羊肉汤馆”1户、夹河街“梅子饭店”1户、夹河后街“52号餐馆”1户、夹河后街“小院私房菜”1户、夹河中街“张记酒馆”1户。
二、“散乱污”企业整治
经全面排查,上报“散乱污”企业两个,分别是夹河街“会堂工程处”(不锈钢加工)、西安北路“安旭不锈钢”(不锈钢加工),已于4月11日全部关闭。
三、“燃煤锅炉”整治
经全面排查,在立达农贸市场门前“馒头坊”发现燃煤无压锅炉1处;在福顺路“老地方”饭店,发现燃煤无压锅炉1处,现已全部拆除完毕。
四、工地问题排查整改
(一)基本情况。辖区共有建筑工地4个(黄河南路游泳馆改造工地、淮海西路轻轨工地、徐州展览馆改造工地、龙庭润园建设工地),拆迁工地7个(黄河景园拆迁工地、明理街拆迁工地、会堂北拆迁工地、中山饭店南改造项目、无线电厂拆迁工地、海郑里拆迁工地、韩世拆迁工地)。
(二)督办整改问题。一是及时整改省环保督察组督导问题1处(和平路东方润园工地保洁不及时扬尘问题)。二是及时整改区大气污染防治督察组督办问题4处,分别是“中枢101院,有路面整治产生的碎混凝土石块,未清理、未覆盖”(已整改)、“中枢北街飞哥烧烤,目前无除烟净化设备,准备安装,正常营业(室内)”(已安装净化器)、“文亭支巷喜年来餐饮配送,油烟直排,有净化设备但未安装使用,仍在营业”(已改为收储仓库)、“原新一佳隔壁巷口,有黄沙和垃圾未覆盖”问题,这4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已清理,并硬化路面)。三是自查自改工地扬尘污染问题4处(主要是东方润园工地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不及时、部分物料未覆盖完整、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砂浆问题)。
【篇二】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27”治理方案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大会精神,确保我县大气环境持续好转,我局组织安监、节能、建管等职能股室,对所有在建工地、商混站、煤改气进行不间断的全面检查和整顿治理。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了《**县住建局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县住建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学习了《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及**年修订后的《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六个百分百”标准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我县在建施工现场分组包干、责任到人,每天巡查现场,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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