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执行攻坚。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33万件,结案43.86万件,结案率96.76%,实际执结率55.27%,执行到位标的额1572.6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6.32%。2018年全省法院执行核心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得到最高院充分肯定。
(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集中推进涉政府机关未结执行案件清理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政法委协调40多家执行联动单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部署要求。省高院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指导意见,并与红网合作开辟被执行人查询窗口和执行到底宣传专栏。40多家联动单位一齐发力,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法院执行主体责任得到有效发挥
全省各级法院围绕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基本四个90%的具体目标,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出台实施方案,细化量化标准,强力推进执行工作。一是执行宣传成效明显。各级法院在全省各级媒体开辟决胜执行难、执行到底等宣传专栏,通过电视、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执行工作,向社会传递执行攻坚的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工作责任约谈机制,组织开展执行攻坚大会战、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等,大力化解历史积案。新晃县法院2018年共对120个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是过去15年的总和,有近50人在被送去拘留所的途中或在拘留所门口主动要求履行义务。麻阳县法院受理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48件,已执结42件,建议主管部门对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的某中学校长免去领导职务。各级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三是执行队伍基本配齐。各级法院执行人员配备均达到或超过本院在编人员的15%,并结合实际组建以员额制法官为中心的执行办案团队,优化办案力量。怀化全市法院目前共有在编执行人员195人,由占在编总人数不到13%提高到17.58%。株洲中院将原执行工作庭、综合办等建制整合调整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实施组、执行裁判庭(组)的三组一中心模式,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三)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未完,全文共7541字,当前显示13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