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学《条例》守规矩 做合格党员
为切实推动集团全体员工增强党工团意识,引导全体员工深入学习贯彻党工团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掌握党工团的基本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集团党工团自2018年6月推出【党工团学习手册】
专栏以来,已累计发文43篇,大力宣贯知识,全面深化认识,进一步筑牢了信仰之基、补足了精神之钙、把稳了思想之舵。
随着专栏的持续推进,集团全体员工学习热情高涨,在努力学习党工团知识之余,还主动发表学习感悟,积极报送学习心得。下面小编邀您一同来欣赏来自机关支部石松同志的心得体会。
学《条例》守规矩做合格党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个人,都应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一、守纪必先明纪
在集团从事多年的纪检工作实践中,有一种感触,就是我们的党员同志常常把纪检工作与查处案件等同起来,甚至有些同志认为自己不是领导干部,没有贪腐的权力,纪检监督与自己没有太大关系。
而《条例》的第一章第三条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明确: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遵守党的纪律是党员的义务,守纪必先明纪,要“遵守”首先必须“懂得”与“掌握”。《条例》第一章第六条明确了:本条例适用于违反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你不明白“纪”是什么,就难免会“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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