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系统“六五”普法验收工作自查报告
档案系统“xx”普法验收工作自查报告
xx年是“xx”普法工作的总结验收年。自xx年以来,根据国家档案局“xx”法制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按照武汉市“xx”普法工作安排,武汉市档案系统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档案普法精神,积极开展“xx”档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强档案法治建设,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档案宣传受众范围,把档案依法治理与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综合整治档案法制环境,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xx”期间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档,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我市“xx”档案普法工作。
(一)制定普法规划。市档案局根据《全国档案系统“xx”法制宣传教育规划(xx-xx年)》(档发[xx]7号)的要求和《武汉市档案事业发展“xx”规划》确定的档案法制建设任务,于xx年11月制定了《武汉市档案系统“xx”法制宣传教育规划(xx-xx)》(武档[xx]20号),对全市“xx”档案普法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明确了档案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任务、步骤、要求,使普法工作有规划、有计划进行。同时13个区档案局和7个专门、部门档案馆(室)也先后制定“xx”档案普法规划,报市档案局备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xx年12月,我局成立全市“xx”档案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党组其他同志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法规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抓,具体处室专门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三列入”,即: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支部和干部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列入年终工作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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