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浙政发〔2014〕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浙江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372号)要求,现就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空间换地”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深化以亩产论英雄、以集约促转型的理念,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这一核心,从全面加强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入手,大力实施“空间换地”,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努力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更有力的土地资源要素支撑。
(二)主要目标。力争2014—2017年,累计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万亩;累计开发城市地下空间8000万平方米;累计新建(改扩建)多层标准厂房2500万平方米。到2017年,全省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比2012年提高8%,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2年
提高38%,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高。
(三)基本原则。实施“空间换地”,旨在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1.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要遵循“宜农(林)则农(林)、宜建则建、宜聚则聚”原则,促进产业集聚、人口集中、用地集约,大力实施“台地产业、坡地村镇”的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模式,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切实保护耕地,实现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均衡协调。
2.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要遵循“宜高则高、宜深则深、宜密则密”原则,大力推进存量用地盘活挖潜,加大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现建设用地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转变。
(未完,全文共2667字,当前显示8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