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民政工作计划
1、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为重点,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600元/年。提高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低保工作区—街(镇)—居(村)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的医疗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加强对基层民政助理的救灾业务知识培训,及时准确地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完善灾民救助卡及各项救助制度。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做好备灾减灾救灾工作,在部分社区开展救灾演练活动。
2、以落实优抚政策为重点,不断夯实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基础
(未完,全文共1895字,当前显示4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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