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调研思考
农**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必然涌现的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的源头,也是目前工会组织体系架构中的一块短板。这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一部分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权益可纳入工会传统工作领域予以保障。而占半数以上的另一部分农民工,则是农闲季节在**镇区域就近务工,亦工亦农,流动频繁。特别是在**镇个体工商组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就业单位行业庞杂,分布零散,承包、转让频繁变化快;企业主法制观念差,社会责任感缺乏;农民工本人在组织意识、纪律观念、自我保护等方面,与产业工人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传统的工会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很难对其合法权益予以有效的保障。山西省泽州县建立乡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实践对解决这一问题做了有益探索。
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组织形式及职责
1.在镇工会的隶属下,与企业工会并列,主席一般由镇总工会协理员或镇工会主席兼任(根据当地财力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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