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板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主要涉税风险
胶合板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主要涉税风险
行业税收管理现状
一、收购发票管理难
收购对象难核实,收购价和数量难掌握决定了收购发票管理难。原材料是否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真实性难以把握。目前木材加工行业在原料收购中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大部分原料收购对象不是真正的农业生产者,而是中介的树贩;原木收购大都是现金往来,核算上有可能将原材料的上下力、运杂费用等其他费用混合在一起开具收购发票,且开具的数量及价格的真实性难以确定,这就给检查带来很大的难度,给税收征管也带来了很多的困难。
二、投入产出难以准确把握
由于生产设备、技术条件、工人熟练程度、天气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投入产出率、废品率、非正常损失不尽相同,有的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而不做进项税额转出,而税务人员更是是难以准确把握。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目前大部分企业会计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他们不参于企业核算,老板给多少资料就做多少帐,有的未设臵具体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分类明细帐,帐面反映数据与实际不符。由于会计核算不符合要求,加上木材加工企业生产周期较短,存货周转较快,如果检查不及时、证据不确凿就很难发现帐实不符等情况;有的企业根本无法正确核算企业的投入产出比率;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用电户头,这给确定企业的
能耗与产出比带来很大难度,也会给少数企业偷逃税款带来可乘之机。
行业主要涉税风险
一、原料采购环节
(一)原料采购特点
胶合板制造业主要原料是农民种植的意杨树,一般来源为企业自己旋切,如果与旋切企业具有委托加工协议的,则主要是企业挂牌收购。出售者上门销售或生产企业上门收购,按照收购地确定收购价格:如出售者上门销售,则由出售者承担运输费用;如生产企业上门收购或设立收购点收购的,则企业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在收购时,企业按照一定的方法计量原材料收购量,再依据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收购金额,开具收购发票。收购发票作为抵扣增值税依据,具有企业“自开自抵”特征。
(二)涉税风险点1、虚开收购发票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可以使用收购发票,由企业自开自抵。而胶合板加工企业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杨木就属于免税农产品。企业往往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自开自抵功能”,人为地调节税收,主要表现为:一是擅自扩大开具范围。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发票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将收购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运输费、包装费、以及招待费等费用挤入收购价格,在发票开具上大做手脚甚至虚开收购发票,借此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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