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工程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篇)
(篇一)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支队决定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展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重点整治和常态化管理相结合,通过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严厉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效果和城区疏堵保畅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支队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交管科,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境宁副支队长(兼)
工作人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整治重点及区域
(一)渣土车限行范围及时间
禁止渣土车早6:00至晚22:00时段内在:科尔沁快速路(含辅路)以西、北快速路(含辅路)以南、西快速路(含辅路)以东、银河北街(含)以北合围区域内道路通行。
(二)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渣土车未按规定时间、区域进入市区道路行驶;同时加大对渣土车夜间超速行驶、无牌、假牌、套牌、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拼改装、闯信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四、渣土车巡逻管控警力部署
新城区大队、回民区大队、玉泉区大队、赛罕区大队、高速大队要根据本辖区施工路段的情况和渣土车运行规律,组建不低于2组机动巡逻队,联合城管部门采取线路巡逻、外围封控的方式查处渣土车闯禁行等各项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渣土车源头管控
一是各大队要建立辖区渣土车户籍化管理制度,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各运输企业、工地、个体车主家中,与车主、驾驶人、车辆、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逐一见面,对不符合上路条件的车辆,要及时督促整改直至强制停驶并签订责任书,从源头上压缩违法车辆上路数量;
二是继续梳理辖区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和车辆,有针对性的开展源头治理工作。通过户籍化管理,紧紧抓住企业工地源头、承运车辆、宣传教育、开展常态长效治理工作。
(二)强化科技装备应用
指挥中心要充分利用城市视频监控抓拍系统和出城卡口监控系统,加大对渣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动态管控,加大对闯信号、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抓拍监控力度,同时多条违法记录未处理的渣土车及时通知路面岗勤进行查缉,切实形成依法严管的强大态势,提高科技智能化管控能力和效率。
(三)强化路面管控
各大队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是要设立查控点,在渣土车经常行驶的区域、经常通过的线路设置查控点,严格查控渣土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联勤协作,要加强与相邻大队、中队之间的联勤联动,切实提高路面监控率,确保城区各主要道路管理不失控;三是要综合采取外围控、点上卡、路上巡的方式,特别是在夜间,对渣土车的故意遮挡号牌、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闯禁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闯信号、不按规定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加高马槽、超速超载、随意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充分运用拘留、暂扣、吊销、记分、罚款等处罚手段,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立即动员、迅速行动,切实增强管好是本分,管不好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履职尽责、依法严管,最大程度的集中优势警力,最大限度的用足法律手段,最大力度的整治违法行为,力争短期内有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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