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3〕10号)精神,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这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科学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也事关您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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