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安全应急预案(三篇)
(篇一)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扩散,确保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特制定**年冬季旅游景区传染病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建立健全应对旅游景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旅游景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旅游景区过程中发生的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旅游景区传染病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疾控中心,负责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部门及职责(综合协调组、传染病疫情处置组、医疗救护组)。
1、综合协调组(与景区传染病及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组长由卫计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卫计委、疾控中心、景区管委会、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雪乡公园站组成。
(1)负责执行和实施景区传染病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按照领导小组指令,协调、调度、处置旅游景点传染病及疫情总体防控工作;
(2)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景区传染病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络;
(3)负责各景点交通道口、出入人员等疫情监测和控制处理。
2、传染病疫情处置组
组长由疾控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卫计委、疾控中心、旅游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组成。
(1)指挥调度预防控制机动队,进行疫情处理,防止疫情传播;
(2)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观察指导和对一般接触者随访;
(3)负责对各景点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监督,督促、指导预防控制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医疗卫生单位组成。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应当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启动专门医疗救治预案,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接诊、收治和转运,全力救治重症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1)负责组织专家对可疑、疑似、临床诊断病例进行会诊并确诊;
(2)负责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例进行妥善隔离、治疗工作。
(3)不能排除为重大疫情的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应立即请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不能排除可疑的,报请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专家进行调查。
四、疫情责任报告人及报告程序、制度
1、疫情责任报告人。景区救护中心医务工作人员为疫情的责任报告第一责任人;景区内居民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
2、景区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时的报告程序。旅游景区中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景区领导小组报告,景区救护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对患者进行核实诊断,在隔离治疗室进行观察;确诊为传染病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甲类(乙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进行电话通知。乙类、丙类、其他规定的传染病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进行电话通知,将疫情具体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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