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时期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当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防控工作到了关键期,广大企业即将复工复产,预防员工感染疫病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必须切实防范企业出现疫情状况,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6号)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切实防控疫情输入,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的时间
本县辖区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可向所在镇申请并逐级上报县指挥部申请备案,经指挥部现场核查出具备案意见后方可提前复工复产。
二、企业复工的条件
2月9日后企业复工复产必须做到10个必须:
(一)必须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制订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二)必须做到排查核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排查每名职工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暂不返饶复工;已返饶的所在企业要就地落实隔离医疗观察14天,确定解除留观后方可上岗。
(三)必须做到防控设施和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消毒水、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四)必须做到内部管理措施到位。做好厂区、车间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以及设备安全检查;企业来访人员逢进必测体温,登记联系方式,做到消毒防疫措施到位。
(五)必须做到身体健康监测到位。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每天上下午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监测身体状况,做详细记录,并按规定上报。
(六)必须做到生产生活区域消毒到位。建立每天一次消毒制度,落实责任人,定时定点消毒,全面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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