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使用建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服使用提出如下建议:
一、各地方要合理配置和分级使用防护服,把有限的资源用好,重点保障医疗机构使用。防护服在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以及隔离病区(房)、隔离留观病区(房)使用,其他区域原则上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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