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风险分析报告制度
为有效掌握、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医疗保险风险,确保医疗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医疗保险风险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业务部门要及时发现并准确反映控制环境、业务操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技术保障和职业道德等方面风险。经办机构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会议,对上述风险进行分析与排查,积极探讨和研究预防控制措施,并做出相应决策。
一、风险报告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完整覆盖辖区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全部科室、人员和业务的所有风险。
及时性原则。在事前和事中反映风险状况,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报告责任。
准确性原则。在分类科学、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客观、准确反映风险状况。
保密性原则。风险报告是内部报告,信息传递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并遵守有关保密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规定。
二、医疗保险风险报告种类
风险报告分为风险分析报告、风险事项报告二类。
风险分析报告包括全面风险分析报告(针对各项风险总体状况)和部门风险风险分析报告(针对某方面或单项业务风险状况)两大类,分为季度报告、年中报告和年度报告。
风险事项报告包括风险监测报告、风险事件报告、风险检查报告。
(未完,全文共1486字,当前显示47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