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新时代如何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浅谈在新时代如何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升委员履职水平
全国政协第110期地方政协干部(委员)培训班无为县政协委员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余斌
摘要“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
化发展,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政协的职责就是搭好平台,让各党派团体、各界别和广大政协委员,在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议政建言。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作为一个参加四届政协会议的“老”政协委员,就如何在新时代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升委员履职能力与水平作一个初步探讨。
关键词新时代履职提升一引言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科学体现,是国家治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体现就在于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组织联系基层群众、了解民生问题、反映百姓呼声的桥梁和纽带。委员的素质和水平决定了政协组织的形象,决定了政协工作的质量。政协委员履职的能力水平,主要就体现在“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履职能力上。要把政协“是什么、干
什么、怎么干”搞清楚、弄明白。要会提出协商议题、掌握协商方法、转化协商成果,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议在关键处、言在需要时、参在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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