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践和思考
摘要。黑龙江省各级政府紧密结合省情,突出特色,努力构建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视制度供给,在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数字建设、吸引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合力并举,既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主体责任,又要提高认识,加大投入,重视效能与普惠。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数字建设;公众参与
全国范围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正式建立,始于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2005年10月)。此后党的各届会议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进行宏观规划。黑龙江省各级政府紧密结合省情,突出特色,努力构建适应于本省经济发展、人口状况、当地群众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重视制度供给
2006年9月,国家发布了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即《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就未来五年的文化发展(2006-2010)全面规划,公共文化服务是重要内容之一。文化部积极部署,于2007年8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该纲要的通知;陆续印发的通知文件如《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文教科发〔2007〕28号)《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文公共发〔2013〕3号)《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纲要》(文公共发〔2013〕7号)《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文公共发〔2013〕8号)《文化部“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文公共发〔2017〕18号)《“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文公共发〔2017〕19号)等①。这些重要文件为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即指明了方向,又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法律层面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实施。黑龙江省经过广泛的咨询和实地考察,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历史文化传统,制定实施《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其《黑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从整体规划到具体任务、活动形式等方面规划部署。
二、积极创新实践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东北边陲,东部和北部以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为界与俄罗斯相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常住总人口3773.1万人(截止2018年);辖有12个地级市、1个地区行署;县(市)、乡镇、街区分别为67、891、314个(截止2019年8月);有53个少数民族,其中赫哲族只有3900多人,是我省特有的民族。省委、省政府结合本省基本情况,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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