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河北省省级财政资助众创空间发展实施细则

河北省省级财政资助众创空间发展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条为推动全省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冀发〔20xx〕2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xx〕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省级财政资助众创空间发展资金(以下简称资助资金),采取无偿资助和奖励性后补助方式,资助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发展。

第三条无偿资助,是指省财政对省科技厅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用于其房租、宽带接入费、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创业培训和中介服务等支出。

第四条奖励性后补助,是指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省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年度内服务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科技创新创业者入驻众创空间科技创新创业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择优对部分众创空间分档给予资助。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众创空间,其运营单位参照《河北省省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后补助管理规定》(冀财教〔20xx〕109号)安排使用。

第五条省科技厅对省级众创空间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于评价年度次年的七月底前进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奖补资金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1、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成功吸引入驻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的数量;成功从众创空间进入市场进行商业化运营创业企业的数量。

2、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及相关活动情况。包括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论坛、投资路演以及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等活动的次数和效果。

3、其他创业服务情况。充分挖掘自身资源创新性地为创业者提供有效服务的案例。包括向创业者宣传并协助相关政府部门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税收政策、人才引进与扶持、政府采购、创新券等政策措施。

第七条资金安排使用。省科技厅负责对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资金分类提出安排意见:

(一)根据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情况提出无偿资助资金安排建议、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二)根据省级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提出下年度奖励性后补助项目预算安排建议

1、印发通知。省科技厅根据本实施细则印发通知,征集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众创空间。

2、提交申请。众创空间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3、绩效评价。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评价结果。

4、评价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以适当方式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


(未完,全文共3408字,当前显示111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