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情况的调查
摘要。河南省2007年被财政部作为首批试点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10余年来,濮阳县政府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县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险体系、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进实施等方面进行阐述,指出成绩,分析问题,为下一步政策落实提供参考。
关键词:经济;财政;农业保险
濮阳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北岸,县域面积1382平方公里,辖11镇9乡,993个行政村,总人口115.1万,其中农业人口93.8万人,耕地面积135万亩。先后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得省农田水利建设“红旗渠精神杯”。近年来,濮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大力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保险品种由单一的玉米和能繁母猪两个险种,逐步发展为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三大保险体系,其中:种植业包括小麦、水稻、棉花、大豆和花生保险;养殖业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保险;林业包括公益林和商品林森林保险。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由最初的1-2家发展到目前的中原农险、人寿财险、太平洋保险、中华联合财险、人民保险等5家。
一、保费补贴政策
(一)种植业方面。自2016年起,小麦(含优质小麦)和水稻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财政和农户承担比例分别为45%、30%、5%、0%和20%。花生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财政和农户承担比例分别为40%、30%、5%、5%和20%。棉花和大豆保险保费中央、省、市、县财政和农户承担比例分别为40%、25%、5%、10%和20%。
(二)养殖业方面。育肥猪保险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50%、15%、5%和10%的保费补贴,其余20%由养殖场承担。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负担50%,地方财政负担30%,养殖户负担20%。其中,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
(三)林业方面。公益林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负担50%,省级财政负担40%,县级财政负担10%。商品林保险保费保费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30%、25%、5%和10%,其余30%由林农和林业企业负担。
二、承保及保费补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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