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参考模板)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疫情报告
㈠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学校内的班主任、德育主任、教导主任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按以下程序报告。
1、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疫情分级及响应
三级。学校发生1例或散发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区卫生监督所、罗湖区德育科。区卫生监督所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学校在接到确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必要时区疾控中心通知区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
二级。学校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区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区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并通报区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区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级。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区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四、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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