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县工商联工业园区分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xx县工商业联合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会章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理事交纳会费是应尽的义务,凡本会理事均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条会费主要用于开展会务活动及为理事服务。
第二章会费交纳
第四条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秘书长单位3000元/年
理事单位1000元/年
第五条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企业理事单位缴纳会费,可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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