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2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安全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其他地区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统筹清明节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统筹意识,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继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安排,根据本省域划分并动态调整的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当地殡葬服务场所实际情况,加强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要着眼于增强统筹效果,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是否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开放的区域范围及所应具备的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理解并给予配合支持。要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特别是各类公墓等安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自身设施场地、防控条件等情况,制定详尽具体的方案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并能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二、加强分区分级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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