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心得体会(4)
“干部工作中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严重违纪现象,深深伤害了广大的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从这个源头抓起,才能加强党心、民心的凝聚力,重新树立党的威信和光辉形象。“为私欲选人,选自己的人”一直以来就是选人用人工作中最让人头疼的问题。要在选拔干部工作中营造出“立党为公、选人为公”的气氛,做好选拔干部工作,就要坚持原则、制定出操作性强的选拔制度、并加强参与选拔干部的领导自身的素质和作风建设。从我们在平时的反腐倡廉的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首先原则上要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要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作为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的原则。在选拔干部之前,我们要对他们的思想动态进行跟踪检查,确认他们真正能做到“三个代表”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当暂时放置下来,不断进行培养直至其成熟后,方可重用,否则会给党和国家留下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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