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勤务实战化建设工作体会
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公安消防部队战训改革,建立战斗力可持续增长的实用体系和科学机制。在xx年4月召开的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会和xx年7月召开的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建设现场会上,公安部消防局从战略的高度回答了这一重大课题即大力开展勤务实战化建设,有效提升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整体作战能力。勤务实战化这一理念的提出,顺应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发展变化的历史规律,适应了消防部队职能拓展的客观需要,符合现代恶性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的实战要求,可以说是当前和今后消防部队提高灭火救援整体作战能力的一条必由之路。
一、勤务实战化对消防部队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改进和加强消防部队战训工作,依法履行好灭火抢险救援职责,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发展经历表明,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是各种社会矛盾突出、各类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达到1700美元,进入了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灾害事故达70多万起,造成的死亡人数超过20万人,伤残17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00亿元。1999年以前,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出动次数占全部执勤出动次数的比例在10%以下,xx年上升到28%,xx年已近40%,xx年上升到45.2%。
xx年全国消防部队接警出动44万余次,其中火灾扑救24万余次,抢险救援、社会救助近20万次,和前五年相比,按照任务性质划分,灭火次数增加了35.7%,而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增加了7.5倍,参与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次数增加了4倍,交通事故增加了7倍,自然灾害事故增加了8.6倍,坠落事故增加了3.7倍。由此可见,一方面,消防部队增编缓慢,另一方面所承担的灭火救援任务却成倍增长。xx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发(xx)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其中第
(十)条指出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并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九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等九类突发公共事件。这一条文从国家立法的角度赋予了消防部队更多的社会救援职能。
社会救援职能的拓展和任务的加重迫切要求我国消防部队与时俱进,迎难而上,抢抓机遇,深化战训改革,提高实战能力,缩小战斗力与完成现代灭火救援任务需要之间的差距,只有这样,才能在更好地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才能在各类急难险重的任务中更好地体现消防部队的存在价值。
二、勤务实战化的概念和理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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