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xx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xx总理指出: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努力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已成为全国各地的普遍共识。在时间和操作层面如何推进,在地方(区域)依法治理中如何实现,尤其是地方法治城市如何创建,是当前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中共同面临的首要任务。我局承担着党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责,应积极行动起来,对标一流,把建设法治太原作为当前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函、电沟通等方式,我们对部分省会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杭州、成都、重庆、武汉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3月7日-3月15日,我们对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交流经验、查看实证材料、参观先进典型等方式进行。
四地市普遍认识到,法治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到点多、线长、面宽、体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设立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具体的机构来推进。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略有差别,其中成都、重庆、杭州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武汉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成都、重庆、武汉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杭州市分为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其中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设在杭州司法局,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在杭州市委办公厅专设的法治处。
四地市相继出台了法治城市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文件。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争创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杭州余杭区出台了《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成都市出台了《xx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对申报评选重庆市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区县开展自查评分的通知》;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法治区、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武汉市法治区创建考评标准(试行)》《武汉市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试行)》。
杭州市制定的《杭州市争创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评细则内容包括考评和民意调查两大部分,考评指标分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制教育、基层民主5大类21项100条。杭州市的考评工作是在浙江省开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前提下开展的。习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期,提出法治浙江建设目标。xx年,以浙江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指导。杭州市委为推动此项工作,在市委办公厅增设法治处,市属各区(市、县)委也有相应机构设置(余杭区除外)。杭州市委法治处年底对全市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杭州市的最大亮点,是将法治市县的创建活动提高到了市委中心工作的重要地位,在具体的考评指标中引进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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