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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对基层团组织建设影响和对策研究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中国农村的又一重大改革。将农村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武汉市蔡甸区位于武汉西南部,地处江汉平原东端,南依长江,北托汉水,现辖个11街(场)、乡镇,地域面积1105.72平方公里,人口近50万,其中第一产业人口占76.07%的农业大区。税费改革在蔡甸涉及面广,影响大。随着这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遇到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新时期实现大发展,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共青团组织应该认真思考和着手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以蔡甸区税费改革实践为例,分析此项改革带来的影响,并相应提出一些解决的措施,希望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

一、蔡甸区农村基层团的工作中的新问题党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充分地体现了党对农村、农民的关怀,是“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减轻、规范、稳定”,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两项改革”。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切实做到减人减支”也就成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基层团的工作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减庙”给“团的活动开展”带来挑战。撤消职能退化的机构,合并职能交叉的机构,缩小设置偏大的机构,等等,这些措施直接导致原来团组织的撤销或者合并。团组织被撤销或合并后,其原来所网络联系的团员青年要么游离于组织之外,要么处于团的工作边缘,致使团的活动覆盖面缩小,凝聚力减弱,活动开展难。另外一些街乡镇行政管理区域扩大之后,由于编制的限制,镇级团委职数基本保持不变,加上历史延革和群众生活习惯的影响,目前在一个乡镇存在多个中心区域,这就使得团的工作调度难度增大,具体说就是“找人难,开会难,集中活动组织难、信息交流慢”。虽然日益发达的交通和通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三难一慢”但是仍然给团的各项工作造成了诸多不便。

2、“减人”给“团干部配备”带来挑战。《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的减人目标为“压缩财政供养人员30%”。结合税费改革,蔡甸区将18个街、乡镇合并为12个,对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林业站、水产站等11个区直部门直属收费事业性单位,采取在区上改革分流后,再下放到街乡镇管理。同时,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大力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区共减少各类行政事业性机构261个,减少财政供养人员757人,减少财政支出929万元。通过减事、减人、减支措施,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缓解了农村基层组织经济上的压力。但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精简机构和人员并未实现“减人增效”的效果,相反降低了工作效率。一些身兼多职的乡、村干部变成了看起来身负多责其实难以负责,养成了工作拖拉、疲于应付的不良作风。如此一来,设立专职团支部书记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大多都由村“两委”中的年轻成员兼任,有的村根本找不出合适的团支部书记人选。另外,由于机构改革之前区级人事调动冻结,进入渠道关闭,也给现阶段的团干部配备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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