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家电下乡推广状况调研报告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云南省从xx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在全省推广实施“家电下乡”,市委、市政府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高度重视,1月2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视频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於永和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为全面把握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进展情况,4月23日、24日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调研组,深入盐津县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宣传报道工作。自去年1月20日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以来,仅仅四个月的时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紧紧围绕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和媒体的宣传报道,针对农村边远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现状,积极利用宣传单、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家电下乡有关政策信息。
(二)网点备案及销售情况。截止4月28日,共有69家销售网点备案登记,基本覆盖全县各乡镇。产品供销网点经营良好。已销售产品167台,销售额257661元,分别是冰箱87台,销售额166362元,彩电27台,销售额37439元,洗衣机53台,销售额53860元,产品货源充足,基本能满足群众购买需要,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已领补贴51台,补贴金额78687元,其中冰箱26台,补贴金额50821元,洗衣机13台,补贴金额11772元,彩电12台,补贴金额16094元。
(三)加强监管,确保市场繁荣稳定。对“家电下乡”指定商店、商品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乡镇集市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坑农害农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切实保护了广大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户的合法权益,盐津县印发了专门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暂行办法(盐家电办发[xx]1号)及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盐家电办发[xx]2号)的通知。目前全县家电销售市场活跃,69个定点家电销售网点都能按照规定经营,没有发现有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虽然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未完,全文共3067字,当前显示101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