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5篇(1)
(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路治超工作深入开展,依据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陕交函〔**〕10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公路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原则,全面检查交通公路执法工作,坚决查处纠正违法违规执法行为,推进治超工作依法深入开展。通过专项整改,健全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依法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好公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治超办),局纪检组长潘公民兼任主任,办公室成员
公路管理局负责全市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运管处负责全市运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局监察室(治超办)、资金科按照科室职责负责专项整改工作督查。
三、重点内容
严格对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检查和整改交通公路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抓好以下十个问题的整改:
(一)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违规上路检查执法。
(二)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
(三)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
(四)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
(五)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
(六)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
(七)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加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八)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
(九)向治超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地磅)。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改工作从**年12月10日开始,至**年3月10日结束,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落实责任阶段(**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市局成立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改工作。
(二)全面检查和整治执法行为阶段(**年12月21日至**年1月10日):一是认真查找问题。严格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整改要求,采取自查,联查、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全面梳理和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公路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逐件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局将对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自查问题不彻底的,责令补课。对整改问题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被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责任人,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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