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动态防控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参考范文)
疫情动态防控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参考范文)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以及《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动态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指引。
一、总体思路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全面摸清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差距、短板、弱项,抓住当前最紧迫的工作、最突出的矛盾、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科学合理、适度管用,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及时调整我区疫情防控策略,及时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把精力、力量和资源用到最关键、最要害处,有序有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的影响。
二、动态防控措施
(一)规范交通卡口管理。
1、对高速公路出口和国省县道外联路口设置的10个交通检疫点,按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对区内省道、县道和其他交通卡口一律取消。
3、对进入居民小区和社区村居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做好健康登记,对高于37.3℃的一律报告村(居)委会并送医检查。
(二)规范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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