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倡议书
2019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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