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倡议书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倡议书篇1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文明城市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在获得第三届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的同时,我市还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此,我们对各级各单位、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评价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最高层次的荣誉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宣城,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弘扬文明风尚。
培育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争当文明有礼的宣城人。
二、遵守社会公德。
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市民文明守则、自觉规范个人行为,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文明现象,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注意语言文明、谈吐文雅,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喧哗,文明观看各类演出、比赛,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争做语言文明的模范。主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允许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外出旅游特别是出境旅游时,遵守次序、注意言行、谦虚礼貌,不大声喧哗、不排队加塞、不乱涂乱画,体现良好的文明素养。
三、建设家庭美德。
(未完,全文共2445字,当前显示6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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