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贫困》心得体会5篇
【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等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思想来自于实践、产生于实践。重温《摆脱贫困》一书,对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习近平同志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不断提升宁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全面建成“体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准确领会《摆脱贫困》的精髓要义,充分认识《摆脱贫困》对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
1988年5月至1990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当年他离开宁德后,对在宁德的这段经历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形成了《摆脱贫困》一书。该书集中展示了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期间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是习近平同志执政为民、致力发展、勤政廉政的真实写照。
一是注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无论大小,都是人民给的,也只能受命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把权力交给了我们,我们在使用权力的时候就要让人民放心。在《从政杂谈》一文中,他谈到“为官四要”时指出,“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从做官的第一天起,就要思考为什么要当官和当什么官这两个问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
二是注重整肃干部队伍作风,积极营造廉政勤政风气。他在《干部的基本功》中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既要做‘廉吏’,又要当‘勤官’”,努力做到“廉不言贫,勤不道苦”。他提出“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在《从政杂谈》中,他说:“许多同志下到最边远、最贫困的地方去,亲身体验到群众的疾苦,思想感触很大,回来都说忧患感增强了,责任感增强了。我说这是党性观念增强了,修养提高了。”在习近平同志的亲自推动下,成为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改进作风的有效办法,成为了闽东密切联系群众的金字招牌。
三是注重从严惩治腐败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他始终对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在宁德工作期间,他把严肃查处干部违法乱纪占地建房——“摆在马路边的腐败”作为惩治腐败的突破口。经过两年多的清房工作,全地区共查结违纪违法占地建房干部3782人(其中处级99人,科级476人),收回补罚款198.03万元;清理干部有私房又占有公房问题,共清退公房1982户,清退面积88411平方米,宁德清房工作得到了省委的充分肯定,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四是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持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在《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一文中,他指出,“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在习近平同志的提议下,宁德地委、行署出台了《关于地委、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当时简称“十二项规定”),同年5月15日,又研究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若干补充规定》,两个文件共17条,对地委、行署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廉洁问题作出“十七个不准”的规定。
综上所述,《摆脱贫困》一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忠诚于党、坚决维护党性原则的政治品格,表明了从严治党、执政为民的使命担当,彰显了整肃吏治、正风反腐的坚定决心。这些举措、思路至今并不过时,依然对推动当前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务必要准确把握《摆脱贫困》的思想精髓,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汲取经验智慧,进一步增强推进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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