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开承诺书
法院公开承诺书篇一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求真务实,公正司法,创新发展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案效率,改进审判作风,秉公执法,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为自治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特向社会和全州各族人民作出承诺。
一、自觉地接受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的议案和政协的提案,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文明接待群众和当事人,做到三声、四心、四个一样。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听话耐心,处理诚心;男女老少一样,本地外地一样,职务高低一样,熟人生人一样。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的不良作风,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立案和审理工作,严格依照诉讼程序办案,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各类一审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不断提高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各类案件审理一律实行当庭举证、质证,并不断提高当庭认证率和当庭宣判率。
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严格执行纪律,依法规范、文明执行,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各类执行案件都能得到执行。
五、严肃审判工作纪律,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的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收取办案费用,杜绝乱收费现象。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发生违诺,可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投诉。您的投诉会在30日内得到答复或解释。投诉电话: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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