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冠病毒确保开学安全工作预案
按照“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校(园)认真落实《工作预案》各项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部门、医疗机构负责支持指导区域内各学校落实《工作预案》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科学、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开学工作不出任何差错,确保在学校不出一起疫情,坚决打赢学校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平安校园保卫战。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各校(园)分别成立春季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卫健、疾控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负责学校开学相关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教育系统开学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校(园)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学工作预案,及时做好开学所需物资采购、校园消杀等工作。
(三)系统联动,联防联控
各校(园)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谋划、统筹思考,迅速深入一线掌握开学工作筹备情况,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与卫健等部门联系,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形成统筹有力、推进有序、协同防控的工作格局。
(四)生命至上,健康第一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明确的“要坚持大局为重,防控优先,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要坚持属地负责,提前谋划,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要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的“三不”原则,严控开学时间,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师生平安健康。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评估开学时间
各校(园)2020年2月底前暂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一旦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保障开学条件
开学前,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各校(园)要按照《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的要求,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并切实执行到位。同时,根据学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当地卫生院、乡政府联系,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物资、医务人员等准备工作,为及时正确应对、处置疫情打下坚实基础。
(三)全面培训安全知识
开学前一周,学校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品和消防安全、校园突发事故或事件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确保教职员工培训全覆盖。
(四)全面整治校园环境
(未完,全文共3527字,当前显示10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