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感染肺炎确保开学安全预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工作预案》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工作预案》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以下统称“各学校”)。
一、各学校要全力以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具体开学时间以市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二、各学校要全面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了解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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