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上半年述责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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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个人上半年述责述廉报告一本人于8月至今任永州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两年多来,在市纪委、局党组的领导下,秉承人社人为人民的思想理念,发挥局纪检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打造了人社系统纪检工作良好局面。现述职述廉述德如下:
一、履职履责情况
1.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协助局党组研究部署、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确保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按照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在局党组的支持下,驻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回归本职,实现三转。另外,驻局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参加局党组会议以及重要的业务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对局领导班子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本人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按照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3.严肃查办违纪案件。近两年多来,协助市纪委查办案件15件,独自查办诈取养老金等违纪案件36件,化解信访矛盾50余起,受理信访案件21件。配合省厅对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暗访一次,配合局机关党委对市人社系统暗访两次,严查四风问题,并对检查中发现的12名违规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4.深化作风检查。严格落实好考勤制度,突出抓好全局工作人员上下班、工作期间的纪律考勤,每周不定期检查2次以上,今年上半年共开展不定期检查48余次,对不在岗人员进行了通报和追责,有效地防止庸懒散现象发生。同时,以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作风纪律等进行全面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发现一起记录一起通报一起,并督促落实整改,有效防止了懒政怠政现象,解决了工作质量不优、效率不高、业务不精、服务不周、态度不佳等问题,推动了纪律执行力的提升。
5.加强监督问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诫勉教育。全面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如,今年上半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27.7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4.86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38.11﹪。针对重要节日、重要信访日期、五险百日征缴、劳动能力鉴定、各类考试、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定等重要节点,积极介入、狠抓监督,有效地杜绝了腐败滋生。同时,根据党纪党规、《廉政准则》、《永州市人社局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制度的人或事进行严厉追究,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6.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廉政教育为切入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党纪条规教育活动,着力深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努力形成不愿腐的教育引导机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廉政教育篇目;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系统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积极推行廉政承诺制度,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使机关干部在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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