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地铁****号线、线路改造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地铁****号线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依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特制定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安全管理目标
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无管线、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重大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争创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化工地,争创北京市安全标准化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第二条安全组织与机构
1、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五同时”制度(在布置、检查、落实、考核、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落实、考核和评比)。
2、建立以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并形成安全管理网络,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本管段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制定对策。
3、专职安全员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管段的安全工作,并指导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4、安全员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有权检查制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不听劝阻或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有权采取罚款,直至责令停止作业等措施。安全员有权对重大安全隐患越级汇报。第三条安全管理
1、在与劳务分包方签定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分项和分部工程安全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装置、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危险场所设有警戒标志(包括夜间警戒)。机械设备、工具、车辆必须做到无隐患。
4、每个岗位、工种和使用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制定健全的“安全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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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规程”,并按统一格式悬挂在作业场所。现场每项作业,操作人员都应熟悉并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
5、做好防火安全,建立相应制度,明确责任人。
6、对施工范围内已查明的公用管线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密、有效的监护。如发现不明管线,要立即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确认,并做好临时保护,不允许擅自处理。
7、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电工、电焊工、起重吊装司机、吊装指挥必须100%持证上岗,持外地特殊工种上岗证人员,须按北京市规定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杜绝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岗位工作。
8、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规。
9、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处理的不放过),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发生事故要立即以“事故登记表”或书面形式将情况报经理部,由经理部向有关部门报告,重伤以上事故还要尽快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10、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资料由各队安全员按标准收集整理,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有效。现场管理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手续、季节施工方案(冬雨季施工)审批手续、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施工日志、现场管理自检记录、月检记录、专项检查记录、重大问题整改记录。安全防护资料应包括:与劳务分包方的安全协议、责任划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有针对性的措施方案、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记录、隐患通知整改记录、违章登记及奖罚记录、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安全教育记录、防护用品合格证、检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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