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企业用工摸底调查的通知
峡劳就字[2008]17号
关于做好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企业用工
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根据“全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了解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工作的影响,掌握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当地工业园区企业缺岗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摸底调查
1、设立重点监测点。本县设立重点监测点为罗田镇、马埠镇,对以上两乡镇农民工返乡就业进行全面监控。其余乡镇内设二个行政村为村级监测点为重点监测。村级重点监测点由乡镇劳动保障所确定并上报到县就业局。按照“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农民工返乡较集中的乡镇、村进行监控,防止群体失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要采取上门入户的办法、每周核实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情况,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到返乡一人登记一人,不遗漏一户一人,摸清返乡人员的底数、技能状况、培训和就业愿望要求等,建立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台帐。
3、充分发挥建立起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作用,按照做实和动态管理的“三个台帐”的要求,全面、及时掌握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资料更新。
二、做好当地企业稳定就业工作
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要积极发挥其职能,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数量、用工人数及经营规模和用工情况等进行重点监测,工业园劳动保障所着重对工业园区企业进行重点监测。
1、加强本地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将当地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纳入监测范围,及时了解本地工业园区出现的用工需求下降、规模裁员、就业岗位减少、企业员工待岗等情况。
2、及时了解掌握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和工业园区新投产、扩建项目形式建设带来的就业岗位增加情况,组织开展用工对接,帮助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当地失业下岗人员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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