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下乡村公共卫生危机治理分析
摘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典型的公共卫生危机,疫情对乡村公共卫生危机治理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了解乡村应对疫情的现状,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以后防治和战胜疫情具有重要意义。该文指出了乡村在应对疫情时存在的治理能力有限、医疗资源不足、法治意识落后等问题,并针对乡村实际状况,从政府、医疗机构、村民、法律等方面提出建议,旨在完善乡村公共卫生危机治理体系。
关键词:新冠肺炎;公共卫生危机;乡村;治理
1乡村视角下的公共卫生危机相关概念
2003年的sars、2007年的手足口传染病、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等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尤其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与此同时,这些公共卫生危机也加强了我国政府建设危机管理机制的力度,丰富了我国政府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经验和手段。在这次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下,中央、地方高效联动为解决疫情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公共卫生危机做了如下定义:“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乡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乡村存在公共卫生危机的理念落后、治理制度不健全、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度有限、基础卫生设施落后等治理难题,因而在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公共卫生危机时难免力不从心。
2乡村公共卫生危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乡镇政府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基层组织,发挥着连接国家和基层社会的重大功能。由于我国基层政府在现实行政体系下的地位和所处的客观环境,基层政府往往人才短缺。人是影响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最为关键的因素,无人可用就必然导致治理理念落后乃至治理不当,从而导致在应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时,预警、防控期间及善后处理的工作效率不高。此外,乡镇政府不同于县以上政府,其职能机构残缺,在“条块结合”的管控体制下,“七所八站”这类上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使乡镇政府在整合资源开展防控工作时往往受到限制。乡镇政府及村两委在整合社会资源,借助社会组织、第3部门等非政府组织协同应对疫情的能力不足。在强调乡村治理的时代背景下,基层政府、建制村必须在借助多元主体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方面多下功夫,变一元为多元,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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